最難帶領的就是自由的人

今天看到美國前總統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的一句話:「最難帶領的就是自由的人。」這令我有不少反思。

我想每個教會領袖對這句話都會有共鳴,因為理論上每個基督徒都應是活得最自由的人。若以律法主義般的制度去管理信徒,這便失卻自由的原意。作為領袖,手握權力的人,總會期望能掌控情況,作為教會的領導也不例外,也會有掌控人的傾向。

但是否沒有制度便是最自由?完全沒有制度就如無政府主義,各人隨己意而行(他們可能會說是各人隨從聖靈引導),又沒有制度的規範和保護,最後也是強權的人得勝,而人人也可能會落入放縱的陷阱。

若看看聖經,加拉太書正是談到這問題。加拉太書有三個重要的概念:自由、律法主義、放縱(這是參考大衛. 鮑森的)。1-2章談到在聖靈中的自由,3-4章談到律法主義的問題,5-6章談放縱的問題。基督徒持守自由,好像走在山脊上的狹窄小路,靠太右會跌入「律法主義」的山谷,靠太左又會跌入「放縱」的另一邊山谷。

聖經既然說基督徒是自由人,教會領袖也應教導信徒如何作自由人。

這包括,透過聖經教導信徒,他們在基督裡被賦予哪些自由,不受仇敵和其他人轄制(這正如在公民教育中教導公民權利)。這是為對抗律法主義的。

另一方面,又要教導信徒,他們作為信徒的責任,以及神對他們的期望。例如加拉太書五19-21的清單,是信徒不可做的。這是為對抗「放縱」的陷阱(這正如公民教育中教導公民責任) 。

「律法主義」是完全沒有自由,大家是要跟著規矩去做便ok,不家最好不會太自主太跳脫。「放縱」則是做乜都得,完全不加規管。這便如無掩雞籠,就算有兇暴的狼進入羊群都不加理會。

聖經中的「自由」是一種受規範的自由。要以聖經的教導規範信徒,又要訓練他們隨從聖靈,自由的回應神跟隨神。這便如傑弗遜所言:「最難帶領的就是自由的人啊!」有些領袖就是因為覺得自由人很難帶,便乾脆把信徒訓練成不自由的人,那便好管理了。

除了教導聖經,也要給信徒有行使自由的空間。作為領袖,我們會懼怕自由的風險,怕信徒誤用自由而犯錯。但神卻不怕我們嘗試犯錯和承擔後果,這是看真自由的好處勝於誤用自己的壞處。

自由的目的,是讓人能成長,能學習下決定和承擔責任。教會應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人發揮他的特質和能力,可以自由的服事神,在成功和失敗中去學習跟隨神。領袖應作指導、勸勉和鼓勵,但不應限制信徒回應神的自由。

自由另一個目的,是去學習愛和信任。神給人自由意志,是要人可自由的選擇去愛神和相信神,這是機械人做不到的,也是不能強迫人做的。愛和信任都是基督教信仰極重視的價值,而這都是在沒自由的環境中學不來的。自由的愛和信任都有風險的,因為真誠的愛要求每個人都做真實的自己,表達真實的感受,而這些都是不受控制的,是會出人意外的。因此有些教會不自覺的教導信徒,某些情感和表達方式才是合宜的(如只可喜樂、感恩、溫和等),以防不能控制的混亂出現。規管人內的的感受是很可怕的,這好像極權的法西斯主義一樣,這樣的教會真的很易令人精神出問題的!

最後,我也要提一點。自由的責任也不全在領袖身上,信徒個人也有持守自由的責任。

坦白說,我有時都不想有「自由」。有人告訴我如何做,幫我下決定,這多方便!若最後失敗了,我還可以怪幫我下決定的領袖。

甚至連表達真實自我和情感的自由,有時我都不想要。那我便不需要花精力去處理自己的感受,同時又可歸咎於領袖不讓我表達。

自由其實不存在於制度中,而是要每體制中的人們都有自由的信念,努力持守和活出自由,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制度都是由人們制定和運作的,若人們自己不是自由人,最後也會傾向制定轄制自由的規則,或是自願放棄自由,一切都由領導決定便好。

帶領自由的人很難,其實自己做一個自由的人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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