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開放神論

一. 引言

前段時間,我看了Gregory A. Boyd的God of the Possible: A Bibl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Open View of God。這改變我對神的預定、全知和主權等的看法。書中討論的經文,令我被說服,相比起經典神論,開放神論是較合符聖經整體經文的看法。這是一個仍有議爭性的題目,而且涉及的經文眾多,我不可能在這文章中一一討論,若你想深入了解,你便要找上面的書來看了。我以下的概念,也大多是來自於此書。

 

二. 經典神論和開放神論的分別

簡單來說,經典神論(Classical Theism)相信神已預知/預定好未來的一切事情。而開放神論(Open Theism)相信未來是部分確定,部分開放的;在神已預定的部分是確定,而神沒預定的部分是仍未確定的,要待發生了才確定,所以有些未來對神來說也是不確定的。我相信開放神論比經典神論是更符合聖經的理解,也能更合理的理解神的預定、神的主權、人的自由、禱告是否真的能帶來改變等神學議題。

經典神論會成為教會中的主流,我認為是由於奧古斯丁大幅度的把柏拉圖等古希臘哲學融合進基督教神學。但這種神預知/預定一切的觀念,明顯和大量提及神後悔和神改變心意的經文不相容。

在討論開放神論時,有兩類關鍵的經文:

第一類是「指向未來已確定」的經文:我們對這類經文很熟悉,它們形容神是能預知和決定未來的一些事情(例如神預定了猶大人被擄七十年後歸回)。

第二類是「指向未來仍是開放」的經文:它們形容神面對一個部分開放的未來,祂沒有控制或預知實際上將會發生的事情(例如,說到神改變心意、神後悔、神以「或許、若」等詞彙談論未來的可能性等)。

經典神論認為第一類的經文是用字面意思理解,神真的能預知和掌控未來;但對於第二類經文,經典神論會看當中對神的形容其實只是一種比喻式或修辭式的描述,神並非真的是這樣子。但聖經中沒有經文教導我們應如此看待第二類的經文,所以我們應按照同樣的釋經原則以字面意思看待這兩類經文,這便是開放神論的理解。

若要符合這兩類經文的教導,最合理的理解是:神有能力去決定和實現未來的任何細節,但聖經沒教導神必然會行使這能力去決定未來所有的細節。因此,在神沒有定意的範圍中,人(或其他free agent,如天使)有自由去決定如何行動。神只是預知一切的可能性,但只有在人實際行動後,事情才確定下來。

留意,開放神論不是說未來是完全開放,神不能理解和控制。所以這並沒有降低神的權能,只是關注神是否已完全確定未來的一切細節,而聖經很多經文反映神沒有這樣確定未來。

 

三. 「指向未來仍是開放」的經文例子

*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廿二12)

* 惟有一件事,就是巴比倫王差遣使者來見希西家,訪問國中所現的奇事;這件事神離開他,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如何。 (代下三十二31)

當亞伯拉罕願意把兒子以撒獻上,成功通過了神的試驗,神宣告(雖然經文中是天使說話,但明顯天使只是傳達神的話):「現在我知道……」這節經文清楚的說出,正是因為亞伯拉罕做了獻以撒的舉動,神才知道他是一個忠於盟約的伙伴。如果神早已肯定亞伯拉罕會因為敬畏祂是獻上兒子,那這節經文便沒有清楚易明的意義了。相似地,聖經說神要試驗希西家,「好知道他心內如何」(代下三十二31)。如果神在永恆中已知道希西家會如何回應祂,神便不是真的為了知道希西家內心而試驗他。如果要按字面意思去理解這兩段經文,便會得到開放神論的看法。(God of the Possible, kindle edition, P. 64)

 

*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出十六4)

* 所以人子啊,你要收拾被擄時需用的物件,白天在他們眼前離去,在他們眼前離開你所住的地方,移到別處去;他們雖是悖逆之家,或者可以領悟。(結十二3)

你也可留意以上經文中標示出的重要字眼,這些詞語若按字面意思來說,都帶着對未來的可能性。若抱持經典神論,我們只能被逼把這些字眼都看為是修辭手法或象徵,但這是不合理的,因為經文的文意本身沒要求我們如此詮釋。

 

*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出三十二33)

* 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不從生命冊上塗去他的名;我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宣認他的名。(啟三5)

*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記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啟二十二19)

聖經中多處說到神會把人的名字從生命冊中刪去。這會引起一個有趣的問題:如何神在永恆中預知/預定了誰的名字會從生命冊中被刪去,那祂當初為何要寫進去呢?如何神真的刪去一個人在聖城中的份,那為何神當初要給他一份?我們按字面意思去理解「刪去」一詞,不是很合理嗎?否則那真的算是神的一種警告嗎?若我們不帶前設的讓這些經文自己說話,那就意味着神沒有在永恆中決定他們的命運,他們的命運是由自身意願和行為來決定的。本來他們相信神和跟從神,神便把他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而神是真的想把永生和聖城中的一份給他們。但當他們離棄神和得罪神到一個地步,神便會刪去他們的名字,所以神才警告我們不要犯這些嚴重的罪。

我只解釋到這裡,若你要了解更多開放神論的聖經基礎,請找書來看。

 

四. 開放神論如何影響我們對祈禱和屬靈爭戰的理解

A. 神是否已決定好今天發生的一切事?

如果神預定或預知了一切,而且不容改變,那你還如何可以為現況代禱?很多人說,祈禱不會改變世界,只能改變內心。這是不符聖經和我們實際經驗的!當然有些祈禱是單單向神傾訴,不需要改變外界,但聖經中神常常要求我們為改變現況而祈禱!

當你知道未來仍是開放,而邪靈和人類是有真正的自由去做不合神心意的事情,而你的行動會改變世界的走向,那你便不會甘於現況,你會去祈禱求神改變,你也會去以行動去改變世界的不公義。

對於經典神論的人來說,他們會猜想邪惡和不公義的事背後,到底有甚麼神奧秘的旨意。但聖經從來都說神是美善的,這些惡事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那惡者。我曾經參與一個禱告會,帶領人帶我們為北韓祈禱,那時朝鮮半島氣氛緊張,大家都擔心會有開戰的可能。帶領人說他其實不知如何為這情況祈禱,因為他不知神定了甚麼旨意。若不開戰,那當然好。但若開戰,說不定那些在困境中的人會因此信主,所以他不知應否為北韓求平安。但其實神的心意是明顯,祂是和平之君,令無辜人死亡是出於那惡者,我們定要求平安。我們可以在平安中向北韓的人傳福音,可以為他們祈禱叫他們信主,不用叫無辜的人死啊!我們更要祈禱求神開放北韓,因為極權的領袖壓迫人民是不合神心意的,我們不可甘於這現況,我們要為此祈禱!

同樣,如何神已經決定好一個短宣隊坐的飛機是否平安,那為何要為他們的旅途平安祈禱?若神已決定好每一個是否會信主,那我們如何向他們傳福音和祈禱,若果神預定你家人不得救,那不是很絕望嗎?但實際上,未來是開放的,哪一個人在哪時信主,神也是未知的,是由我們的行動來決定的。若你遇到一個被鬼附的人,你不用問這是否神的心意,奉主耶穌的名趕他出來便好!

在代下七14中,耶和華對所羅門說:「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謙卑自己,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上面也解釋過,「若是」一字顯明這句是一個條件句,這就是字面的意思。若我們祈禱、謙卑、悔改,神會赦免我們的罪,醫治我們的地。但若我們不做,這便不會發生。神真的會為人改變心意!我們的行動真的會改變現實的!

 

B. 對神主權的理解

在開放神論的理解中,我們也可修正對神主權的理解。神誠然是有至高的權柄掌管萬有。神的「全能」,意味着祂可以隨時憑己控制一切受造之物。但這不代表神必定要使用這權能去控制世上每一個細節。聖經中很明確的說,神給予人管理世界的權柄(The Sovereign God Who Gives Power to Others)。你可確信你真的是擁有這權柄的,神說要人類管理大地,祂真的是這個意思。神尊重人的自由,不會隨便插手。這正如一個好父母,他們會運用權柄管教和保護孩子,但不會過度操控孩子每一個行動。又例如一個好上司,把一個工作交託給下屬時,不會不斷監控和參手下屬的工作。

神的主權是愛的主權。祂甚至容讓人們自由的選擇是否愛祂。祂容讓自己可能因為人對不忠是極度傷痛(何11章)。而這種愛的權柄,正是神要求信徒效法的(路廿二24-27,弗五25-27,腓二5-8)。正因為神是有權能,有管理的能力,祂才敢給人真正的自由。相反來說,一個人如何要精細完全的控制到情況才能放心,那其實是不健康的性情,我們不會欣賞和信靠這樣的人。 (God of the Possible, kindle edition, P. 148-149)

 

C. 權柄與屬靈爭戰

很多不信主的知識分子,以唯物主義和機械科學觀的角度看世界。他們崇拜科學,否定一切超自然的事。這思想深深也影響當代的基督徒,特別是在科技發達、高度發展的地區。很多歐美的牧師不相信魔鬼的存在,只認為是象徵邪惡而已。但這是自欺欺人,你若到中國的農村或非洲部落,會看到很多被鬼附的人。其實在香港也有很多,只是撒但很詭詐,你若不相信超自然的事,牠就乾脆讓你以為世上沒鬼魔存在,但牠當然不會放過你,牠仍能真實的轄制你的生命。

也有一些基督徒因為抱持經典神論的立場,所以有一個天真的權柄,以為一切都是從神來,以為一信主便自動有一切保護,以為魔鬼因有在神容許的時候才能攻擊你。但實際上,神把管理大地的權柄分賜給人類(創一26、28,詩一一五16),但因人犯罪,便受著撒但的控制(弗二1-3、羅六12、16),讓牠竊取了人管理大地的權柄,成為了「世界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

而耶穌來到世上,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 使凡信祂的人,能從罪的控制中得釋放。(羅六) 並且使信耶穌的人,能得著權柄,可奉祂的名去勝過魔鬼在地上的工作,傳揚福音,將人帶回神的國中。(可十六17-20)

在開放神論的權柄觀中,你便能正確的回答以下問題:魔鬼是否要得神允許才能攻擊人? 不是的。基督徒是否自動得保護?也不是的!所以祈禱很重要,這是神管治這個世界的方式。當遇到攻擊時,我們祈禱求神介入,祂便會插手改變世界的現況。但若我們不行動,魔鬼便不會停止牠的攻擊。

 

四. 總結

當我們放下希羅哲學前設,單純的讓聖經自己說話,我們便能明白開放神論是開放和合理的。我往往會發現越簡單和常識的見解,便是越合乎真理的見解。以下是上文的簡單總結:

  1. 神給我們真正的自由,祂沒決定好我們每一個行動。
  2. 神會為人改變心意,我們的祈禱是真的能改變世界。
  3. 神給人管理世界的權柄,人類的行為會大大影響世界的境況。
  4. 世上真的有兇惡和自由行事的邪靈,不斷敵擋神的心意,殘害世世上的人。我們要使用神所賜的權柄,按神教導的方法來爭戰。

 

(除此以外,我還可講多幾個我上面沒討論的原則。在開放神論的理解下(神沒有控制和決定好一切細節),你便會明明以上的原則,也是合理和真實的(我用的字詞可能不最準確,但我相信你會明白我的主要意思):

  1. 你花更多時間為一件事祈禱,會更快/更可能成就。
  2. 更多人同時為一件事祈禱,會更快/更可能成就。
  3. 你為一件事禁食祈禱,會更快/更可能成就。
  4. 你的生命更聖潔、更合乎神心意,你的祈禱會更快/更可能成就。

這些清單還可以一直寫下去,不過我先停在這裏吧。)

 

主要參考書:Gregory A. Boyd. God of the Possible: A Bibl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Open View of God. Grand Rapids, MI: Baker, 2000. kindl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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